文山市:基层腐败案件和 “四风”问题零容忍

发布时间:2015-06-19 16:35:43   来源:文山州纪委

文山市针对基层党员干部腐败案件和群众身边“四风”问题,在扎紧制度笼子、堵塞漏洞的同时,不断加大查处力度,畅通举报渠道,强化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抓早,念紧监督“紧箍咒”。2015年初启动了全年23项重点工作专项巡查督查计划,以定时间、定任务、定人员的方式推进全市重要工作任务、重大矛盾纠纷调处、干部纪律作风建设等工作落实;进一步完善纪委监督制度,制定出台《文山市“一案双查”暂行办法》、《文山市纪检监察机关明察暗访工作暂行办法》、《文山市纪检监察机关专项巡查制度》等制度规定,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抓好权力运行的监管,认真执行主要领导不分管人财物、工程招投标和“三重一大”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发言等制度规定,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2014年共有86个单位查找职权数600个,811个内设机构、1426个岗位查找出风险点2237个;对人多面广、案件易发多发的教育局和卫生局开展专题廉政约谈。

抓狠,严打腐败“小老虎”。紧盯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尤其是科级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行为,紧盯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房地产开发等重点领域和拥有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司法权等重要部门的腐败问题。2013年以来,文山市严厉查处了市水务系统腐败窝案串案、市供排水总公司腐败窝案串案、市人民法院腐败窝案串案、市农科系统腐败窝案、市教育系统腐败窝案、“12.31”事件失职渎职案件等多起大案要案。

抓小,惩治滥权“小苍蝇”。“苍蝇”“蚊子”有多坏,群众最有发言权。“小官”离民生更近,其腐败行为直接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坚决查处重要岗位“小官大贪”案件,严肃查处“科长现象”带出的违纪违法案件。2013年来,共查处滥用手中权力胡作非为、谋取私利的市属部门中层干部、基层站所长 15人;查处发生在救灾救济、扶贫、国家惠农项目资金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等民生领域违纪违法案件16件16人,涉及金额212.3万元。

抓防,敲响防腐“警示钟”。盯住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全市各单位“慵懒散拖”行为进行抽查和暗访,对发现问题进行通报问责并公开曝光,发文通报44名干部,对1名上班期间打麻将人员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同时,利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针对因两个自然村之间的山林地界纠纷处置不当,引发两村群众械斗致人伤亡的“12.31”事件,对21名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12人、问责处理9人。并在市人代会、市政协会“两会”期间专门召开“12.31”专案案情通报会,向全市实职科级领导干部和参会代表、委员进行通报批评和警示教育。今年5月,征集和整理了全州53个典型腐败案例,制成展板开展“文山市腐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图片展”,全市各部门共1万余名领导干部参观接受警示教育。

抓专,练强基层 “拍蝇队”。在全市开展乡镇、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专职不专用”摸底工作,多次强调纪委(纪工委)专职副书记、专职纪检干部不得分管或从事与纪检工作无关的其他工作,让纪检监察干部准确站位,专职、专用。同时,大力开展相关培训,提高基层纪检干部履职能力。今年以来,举办“三转”培训1期180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1期150人。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现象零容忍,不遮掩、不护短,坚决防止“灯下黑”。2014年以来,全市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件1人,给予问责处理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