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扶贫工作“八法并举”筑牢廉洁自律新机制

发布时间:2015-06-17 10:17:56   来源:昭通市纪委

盐津县是国家扶贫重点县,贫困面大,涉及项目多,扶贫资金量大。该县结合实际推出扶贫工作“廉洁八法”,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风险查找法。聘请在职干部职工代表、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党员代表等担任廉洁风险信息员,通过受理信访举报和投诉,开展专项检查和职工群众评议等方式,收集廉洁风险信息,并进行评估。

廉政阵地法。一方面坚守党员集中活动场地,从思想意识层面进行廉政文化教育引导;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发布廉政规定制度和警句格言。

警示教育法。组织开展 “六个一”廉洁教育活动,即由党支部推荐一名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组织开展一次学习廉政勤政典型事迹报告会;主要负责人根据工作实际讲一堂廉政党课;开展一次廉政警示教育;组织股所级以上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一段时间学习党纪条规。

廉洁制度法。建立扶贫工作廉洁承诺工作制度,全面执行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政勤政监督。

重点跟踪法。针对重点岗位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和谈话,对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分管工作审计,实施重点环节跟踪和民情反映跟踪,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领导责任法。政府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扶贫办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工作人员是实施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风险共担,责任到人。

监督问责法。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检查监督,凡大事需书面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或邀请指导工作,筑牢廉洁自律的基石。

业绩考核法。每季度、每年年底都要总结工作得失,把工作业绩,年终奖惩与廉洁工作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