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从严从实监督管理村干部

发布时间:2015-06-16 08:41:16   来源:保山市纪委

近期,昌宁县制定出台村(社区)干部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加强村(社区)干部的监督管理,有效解决后备干部培养储备不足等问题,促进村(社区)干部的能上能下,激励村(社区)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农村基层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水平,着力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规范选拔调整,建立能上能下机制。一是明确选拔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村(社区)干部必须由思想政治素质好、改革意识和服务意识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担任。二是拓宽来源渠道。严把村(社区)干部“入口”,开阔选拔视野,从致富带头人中选拔179名,大学生村官中选拔7名,自然村党支部书记中选拔57名。河尾社区、仙岳村等5个村(社区)因本村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直接选派乡镇机关党员干部担任党组织书记。三是重视调整优化。树立崇尚实干、注重实绩的导向,依法依规调整不胜任、不称职和工作不在状态的村(社区)干部63名,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增强班子整体合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从严监督管理,强化履职担当。一是重视日常管理。从实行24小时值班、带班入手,建立每周工作例会制度、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三资”管理制度和干部档案制度。2014年以来,13乡镇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和纪委书记与村(社区)干部开展谈心谈话1577人次,全县124个村(社区)通过召开每周工作例会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1026个、受益群众9.5万余人。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明确将村(社区)干部纳入县乡两级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举办县级示范培训班3期、培训村(社区)干部300余名,乡镇进行全员培训,实现全县124个村(社区)536名干部培训全覆盖,村(社区)干部的党性修养、理论水平和能力素质得到全面提升。三是加大监督惩戒力度。坚持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要求村(社区)干部,列出村(社区)干部不得在村级组织选举中拉票贿选、不得在村级事务监督中弄虚作假等负面清单,督促规范行使权力。去年开始,县审计局逐村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确保各项惠民政策得以落实,惠农资金发放到位。

重视后备干部培养,保证党的事业后继有人。一是建立后备干部人才库。在广泛听取村民群众、党员干部的意见基础上,经党组织推荐、考察确定后备干部人选,建立后备干部人才库进行跟踪培养、动态管理,培养储备后备干部人选635名。二是实行后备干部梯次培养。把“三培养”工作与后备干部培养紧密结合起来,把致富带头人、青年党员培养成为村民(居民)小组长、党小组长和自然村党支部书记等,再从以上人员中培养村(社区)干部,遵循干部成长规律,形成培养梯次。三是搭建后备干部培养使用平台。坚持备用结合,县级加强培养指导和示范培训,乡镇实现全员培训,新农村工作队员、乡镇挂钩领导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帮带联系。选拔和调整村(社区)干部优先从培养成熟的后备干部中选拔,60名后备干部通过培养成为了村(社区)干部,承担起了带领基层发展、加强民主管理的重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李正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