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德宏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强化舆论宣传引导,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环境。
聚焦中心任务,加强宣传工作。
主动发声,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网站等五大宣传阵地作用,精心组织,认真策划,分层分批开展宣传报道,实现了在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活动开展、重点工作推进时,各类媒体异口同声、网上网下同频共振的良好局面。在继续办好《德宏团结报》“党风廉政专栏、专版”、“民情直通车”、“曝光台”,德宏广播电台“德宏热线”,德宏电视台“第二视角”,德宏网“百姓留言板”等州内主流媒体党风廉政建设宣传舆论阵地的基础上,对自办阵地进行改版升级,《清风》杂志2015年1期全新改版,增设主体责任、监督执纪专栏,撤销行政监察、社会聚焦专栏,合并法规制度、理论研究、调研之窗专栏,聚焦中心任务,强化主业引导。4月28日,全新改版升级的官方网站“中共德宏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德宏州监察局网站”正式上线,这是2010年10月网站开通后首次改版升级,重新设计了网站版面,调整优化了栏目结构,全面提升了网站功能,聚焦主业主责,突出网上举报,强化网络互动,传递反腐最强音,传播倡廉正能量,发挥网站“五台一库”(信息发布平台、宣传教育平台、工作展示平台、互动交流平台、网络监督平台和党纪法规制度文件资料数据库)的作用,主动发声,第一时间发布中央、省及州内外重要廉政讯息,充分发挥网站在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宣传工作中的引领、导向作用。截止6月10日,德宏州纪委州监察局网站已发布信息724条,网站点击率达20万次。目前,全州形成了以州纪委州监察局网站为“龙头”,以州内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官方网站和州内综合门户网站为“支撑”的全区域辐射网上宣传格局,增强了透明度,扩大了影响力。
同时,及时更新州纪委州监察局宣传栏及橱窗,解读宣传中央、省、州纪委重要决策和重大部署,强化内部宣传。
抓住节点,强化舆论宣传。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纪委全会精神,组织州级主流媒体广泛宣传反腐败形势任务,宣传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强化党内监督等部署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指导工作实践。围绕铁面纠“四风”,廉洁过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和目瑙纵歌节、泼水节的要求,组织州级主流媒体重申纪律、通报曝光典型问题,释放违纪必究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节日氛围、舆论环境。
推出精品,加大外宣力度。研究制定《德宏州纪检监察新闻宣传工作规定》和《德宏州纪委州监察局网站信息报送制度》,实行网站信息报送情况每月通报,新闻宣传工作半年、年底排位和约谈排位靠后的县市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等措施,确保外宣工作力度只增不减,精品辈出。1至5月,共有27篇反映德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稿件在中央、省级媒体刊登(刊播)报道。积极向“省纪委省监察厅网站”报送信息,1至5月,向“省纪委省监察厅网站”报送信息881条,采用188条,每月通报均取得全省排名第3的成绩。
抓住“关键少数”,强化廉洁从政教育。
警示教育基地全新开馆。在基本完成全州党员领导干部100%接受警示教育目标的基础上,对德宏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进行改版提升。全新的警示教育基地,由警示厅、阳光厅、报告厅和廉政文化景观四个部分组成。突出警示,案例由原来的42个全部更新并增至56个,案例剖析简明扼要、生动形象、发人警醒;注重展示,紧跟发展和反腐形势,采用大数据、新图片充分展示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展出内容更加鲜活,更具视觉冲击力。全新基地开馆后,将组织新一轮的警示教育活动,抓住“关键少数”,对全州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新一轮的警示教育,夯实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基石。截止目前,州警示教育基地已接待445场次19117人次参观学习。
“廉政短信教育直通车”不空档。充实完善“廉政短信教育直通车”数据库,州管干部由原来的1046名增至1110名,纪检监察干部由原来的408名增至497名,数据库达到1607人。切实提高“廉政短信教育直通车”的覆盖面和到达率,1至5月,发送宣传、教育、警示廉政短信20307条次。
深化《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学习教育活动。全州15000多名党员干部人手一册研读《论述摘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论述摘编》的学习运用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任务,把《论述摘编》作为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的必学书目,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培训教学内容,列入各级宣讲团的必讲内容。同时,组织开展了《永远的焦裕禄》、《警示录——狂妄与贪婪》、《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合订本等系列廉政教育丛书征订学习活动。(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