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保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审结各类违纪违法案件33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73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2人。在受处分人员中,给予开除党籍145人,行政开除28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30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人。案件的查办在全市范围内起到了较强的震慑和警示作用,有力地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为进一步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功能,进一步深化“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推动全市专题教育取得更大成效,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近期,保山市纪委监察局从十八大以来在全市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例中,选取62个典型案例,汇编成《案警实录》一书,供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案警实录》共分为七章,其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4例4人,失职、渎职行为10例10人,贪污贿赂行为21例23人,违反财经纪律行为16例16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7例7人,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1例1人,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行为3例3人。《案警实录》共印刷2020本,全市各级县处级(含非领导职务)以上领导干部人手一册。
《案警实录》,旨在给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敲响警钟,让各级领导干部努力做守纪律讲规矩的好党员,做“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以《案警实录》典型案例为警示,让党员领导干部用典型案例这面镜子警醒自己,看看自己在行动上是否真正守住了纪律和规矩。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政治定力,不越界、不越轨,始终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章、党纪。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特别是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是否做到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五个必须”,即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必须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始终做到心中有戒、行有所止,自觉按纪律、按规矩办事。
以《案警实录》典型案例为警示,让党员领导干部始终做到秉公用权、不以权谋私,依法用权、不假公济私,廉洁用权、不贪污腐败,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彰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领导干部无论职位大小,都要努力做到慎独、慎初、慎微、慎权,不要以为吃点、喝点、拿点没什么,不要认为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就能万事大吉。通往腐败的不归路往往就从细节开始。身为领导干部一定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心胸开阔、志存高远,始终心系党、心系人民、心系国家,自觉坚持党性原则。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要做到执行纪律无条件,时刻遵守规矩不含糊,守住底线不逾越,遇到红线不触碰。做一名“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