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村(社区)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多发、易发,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针对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围标、串标、抬高预算价等中介机构“腐败”问题,麒麟区益宁街道率先在全区试点运行《镇(街道)工程项目设计、招标代理、造价预结算、监理等中介机构的管理规定(试行)》,明确对参与街道辖区内集体投资房屋建筑工程和公共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设计单位、招标代理单位、造价预结算单位和监理单位等中介机构实行统一管理。
组建中介机构管理库。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5家设计、5家招标代理、5家造价预结算单位组建镇(街道)工程建设投资项目中介机构库,有效期2年,期满后由镇(街道)招标领导小组对其进行考核并末位淘汰。
实行公开招投标管理。规定招标代理、造价预结算中介费用超过3万元的,在中介机构库中公开竞标确定招标代理和造价预结算中标单位;设计费用5万元以上、项目总投资2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在中介机构中公开招投标产生设计单位;1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确定监理单位。
严格责任追究制。镇(街道)、社区、小组及其工作人员不按规定评标定标、非法干涉评标活动、向参与投标中介机构泄露内部评标资料或存在其他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由镇(街道)纪(工)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