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昌宁县纪委监察局按照“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努力成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采取四项有力措施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常委班子带头。县纪委常委会带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找出来的“四风”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扎实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切实整改班子和个人存在问题。自开展专题教育以来,组织集中学习12次,专题党课教育4次,正反典型教育5次,学习考试1次,撰写心得体会112篇,读书笔记256篇。查找出班子存在问题10个,纪检监察干部存在问题24个,并坚持立行立改。厘清班子责任清单10条、权力清单9条、负面清单18条,班子成员责任清单56条、权力清单48条、负面清单65条。
坚持制度管人。建立健全请示报告、月工作报告、述责述廉、约谈、人文关怀、财务管理、全员轮流办案等制度,并加强跟踪落实,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坚持每周集中学习,开设“机关”讲坛,干部职工轮流谈对“三转”的认识,定期不定期对办案业务、外宣及信息写作等知识进行培训;建立机关廉政书屋,藏书2140册,开展每周轮流读一书活动,目前已开展16次,轮流读书34本;每周学习一篇好文章,组织学习7次,学习好文章7篇;开展“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教育活动,组织集中学习5次,组织考党章和纪律处分条例闭卷考试1次,参加考试43人,成绩均合格,通过考试来促学习、检验学习成效。选送5干部参加各纪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推行全员办案,着力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
层层落实监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从严监督管理干部队伍,明确委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教育管理,党总支书记负主体责任,纪委书记负重要领导责任,监察局局长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干部管理的副书记负监督上的主要责任,干部室负监督上的直接责任,各室主任、各纪工委书记分别负主体、监督上的直接责任,严字当头、齐抓共管,形成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合力。同时,层层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对干部职工身上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坚持每月一次明察暗访,开展集中学习会风督查,对违反会议纪律的10名干部职工进行点名批评;对8名干部职工进行提醒谈话。
推进比学赶超。将2015年61项重点工作进行内分工,结合实际制定《昌宁县纪委监察局深入开展“实现纪检工作新跨越争当纪检工作排头兵”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将案件查办、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外宣、畅通诉求渠道五级联动、民生资金监管、干部管理、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和县委政府对委局考核的各项工作等确定了争先进位的目标、工作措施,明确了工作责任人,组织开展大讨论3次。建立干部职工月报告工作制度,对干部职工完成工作情况进行一月收集一通报,目前已经通报4次,并由分管领导对干部职工工作情况进行月点评,及时指出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的具体措施,营造“比、学、赶、超、帮”的良好氛围,推进各项工作有序进展。截止5月底,查办案件工作在全市排名第1,省市纪检监察网站采用信息数在全市排名第1,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报刊采用新闻稿件数在全市排名第2。(范艳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