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多举措防范和惩治民生领域腐败问题

发布时间:2015-06-10 10:23:41   来源:红河州纪委

红河县是集“边疆、民族、山区、贫困”为一体的国家级贫困县,近年来,落实各级强农惠民政策给当地群众带来了实惠,但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基层各级涉农部门在惠民资金的管理使用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甚至一些少数基层干部截留、挪用、侵占、贪污国家支农惠农强农资金和征地补偿款的事件易发多发。针对这些问题,该县多举措进一步加大力度,着力防范和惩治民生领域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和科学预防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行为,有效净化了基层民生领域资金使用环境。

拓宽信访渠道。为更好地鼓励和方便群众举报案件线索,红河县不断建立完善“信访下乡、来访接待、网络举报”三大案件线索举报平台,将信访触角不断向基层延伸。全县设立了14个“群众诉求中心”、91个村委会(社区)“说事室”、35个县属部门“群众诉求接待室”、24个村民小组“说事室”、 188个群众诉求意见箱,接待来访做到热情、耐心,认真记录,确保了群众诉求渠道畅通。2014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收到各方面的群众诉求1848件,通过自办、转办、督办等方式,群众诉求问题均已得到解决。

完善监管体系。为加强对民政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县民政局积极邀请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对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优待抚恤、五保供养等民生领域专项民政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审计,保证了资金专款专用,及时兑现。2014年以来全县督促对71名科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各级各部门党务公开2506期、政务公开3030期、村务公开1119期、厂务公开209期、司法公开328期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678期。

注重宣传引导。完善和落实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和协调会议制度,形成整体合力,切实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全县宣传思想工作总体部署和干部培训计划,发挥宣传优势,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县看守所作为警示教育基地,2014年以来各乡镇各部门共开展职务犯罪人员现身说法和法制教育讲座19场(次),受教育人员达2600余人(次)。组织涉农单位干部职工和部分村级干部参与观摩县法院案件庭审现场6次300余人,使党员干部亲临感受司法对犯罪分子的公正严惩,也警醒自己清廉为官、干净做人。向全县520名实职副科以上党员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14520条。分批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到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远、建水等警示教育基地参观接受教育,受教育人数达900余人。

加大查处力度。红河县纪委始终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衡量纪检监察工作的标准之一,通过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民生领域腐败案件,解民忧、化民怨、维民权、保民生,自觉接受人民的评判和监督。2014年以来县纪委共受理涉及民生领域的信访举报件30余件(次),其中立案查处12件17人。共清退违规低保对象572户1112人,取消不符合孤儿保障对象909人,纠正1起乱收费行为。(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