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四转变”推动案件查办工作

发布时间:2015-06-09 10:57:23   来源:保山市纪委

2015年以来,昌宁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推动案件查办工作,切实抓好监督执纪问责。

变“点到为止”为“主业主抓”。转变过去查办案件有任务观念,查几个案子完成任务后就鸣金收兵、刀枪入库,现在是突出主责主业,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切实做到零容忍,发现多少查处多少,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截至5月底,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27件,处分违纪人员17人。

变“单打独斗”为“协同作战”。建立健全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明确协调小组办公室、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定期召开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及时研究全县案件查办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与检察院、法院、公安、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协作,建立线索管理、案件移送、疑难案件研判等协作机制,疑难复杂案件实行互助联查。截至5月底,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2次,县审计局移送违纪线索2件,县人民检察院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8件,司法移送案件8件,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5件5人。

变“等米下锅”为“找米下锅”。主动拓宽案件线索渠道,建立群众诉求五级联动平台、设置举报信箱、开通网络举报平台、坚持领导接访下访活动等,切实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拓宽案件线索来源;通过纪工委巡查、监督检查、明察暗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政风行风评议和政风行风上线等日常工作中发现问题,找出案件线索;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反腐,提高群众信访线索成案率。截至5月底,受理信访举报45件次,其中:网络举报3件,处置反映问题线索61件。组织明察暗访5次,问责干部13人。

变“只做不说”为“公开曝光”。持续抓好县纪委监察局网站建设,及时转载中央、省、市各级党委、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公开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且将案件查处情况及时在县纪委监察局网站上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有效震慑不收敛、不收手的党员干部。截至5月底,县纪委监察局网站发布信息764条,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案件查处27人次,网站点击率达25.6万次,单条点击率最高达3660次。(范艳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