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正风肃纪出新规

发布时间:2015-06-08 17:12:02   来源:昆明市纪委

为大力整顿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现象,近日,官渡区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暂行办法》,建立机制,完善措施,督促全区领导干部用实际行动把“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体现到履职尽责中,持之以恒推动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建设。

建立“有绩可评”的作风建设管理机制。将日常工作实绩公示与官渡区科级领导干部和中层正职干部半年和全年网络评价考核相结合,建立日常工作实绩抽查核实评比制度。在年度考核时,将结合监督管理和考核结果,对工作作风改进不明显、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仍然较差的领导班子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调整、免职、责令辞去领导职务或降职的建议。

完善“评为所用”的考评结果运用机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评结果在全区进行公示、通报,并作为科级领导干部和中层正职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监督管理和年度目标管理差别化考核兑现的重要依据。根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结果,提出干部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开展“严肃认真”的诫勉谈话函询工作。《办法》规定,有六种工作作风情形之一的相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区纪委、区委组织部通过调查核实后,将对其进行专项诫勉谈话或函询。主要情形为领导干部群众反映作风不扎实、不敢担当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巡查和思想政治巡察过程中发现的存在工作作风问题的区管干部,抓党建工作不力的区管党务干部等。对存在工作作风问题的干部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提出调整或免职建议。

完备“四位一体”的监督举报工作机制。把反映区管干部作风问题纳入干部监督举报受理范围,通过电话、网络、邮箱、信访等“四位一体”的举报途径,专项受理干部群众对区管干部中的“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现象的投诉、举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对存在“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现象的干部,视情节提出调整或免职建议。

从严管党治党、从严正风肃纪、从严管理干部已经成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新常态,加强作风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的政治要求,《办法》的施行,将为推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