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云南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漾濞指出的“对土地出让等重点领域腐败现象反映较多”的问题,漾濞县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教育活动的开展,从严从实整治县城及周边土地乱建乱占和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土地征用问题。
明确整治重点。制定出台了《漾濞县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重点整治5种违法违规插手土地征用行为,即违法批准土地征收、转用和占用行为;违规出让土地、非法压低地价招商等行为;不落实征地补偿制度行为;违规土地登记行为;违规干预土地整治和耕地占补平衡项目行为。
落实责任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县委书记、县长亲自部署,亲自抓,专题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整治方案和措施,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协办单位、监督单位和工作措施、工作时限。县纪委监察局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对不认真贯彻落实,责任不明确,任务完不成的,直接追究党政主要负责人责任。
细化工作措施。健全完善土地审批科学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土地管理责任制,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规范建设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清理整治县城规划区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坚持自查自纪、边查边改,土地征用问题实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完善土地征转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形成防范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土地征用的长效机制。将严禁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土地征用问题,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分类处理,定期不定期进行联合巡察,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2014年10月以来,对乱建、乱占等违规违法现象给予了警告和限期整改,清查历史遗留问题,杜绝新的违法违规问题发生。 (李福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