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来,南华县切实把廉政建设工作放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整个过程中,通过考察前廉政鉴定,任职前廉政表态、廉政提醒、廉政测试、廉政承诺“五项”措施,切实打好新提拔干部的廉政“预防针”,力促新提拔干部干事创业、清正廉洁。
考察前廉政鉴定。对于拟新提拔的干部,在干部考察前,由县纪委党风室、信访室、纪检室、案审室、执法室、纠风室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认真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情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等情况,是否存在因损害群众利益受到投诉和反映的情况,是否受到信访举报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党纪政纪受到调查和处分等情况,客观公正地作出廉政鉴定。
任职前廉政表态。召开新提拔干部任前廉政提醒谈话会议,根据新提拔人员的民族构成、年龄大小,有针对性地选定3至5名代表,围绕新岗位新环境,在转变工作作风、振奋精神干事创业、做好廉洁自律、规范言行操守等方面廉政表态发言,强化新提拔干部自律意识。
任职前廉政提醒。由县委书记或县委组织部部长从提升政治鉴别能力、自我学习能力、干事创业能力和遵纪守法方面,号召新提拔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务必做到知感恩、守纪律、懂规矩、比奉献,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在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形势、开拓新局面等方面提出期望和要求。由县纪委书记对新提拔干部就加强党规党纪学习,严明党的政治、组织、财经纪律,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职责及廉洁奉公方面作出廉政提醒。
任职前廉政测试。测试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共同组织,内容主要包括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系列重要讲话,近年来中央、省、州、县出台的廉政法规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要求,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必须掌握和遵守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测试不及格者必须进行补考。
任职前廉政承诺。县纪委制定《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要求新调整干部进行承诺宣誓,承诺内容主要包括自觉践行党的宗旨、自觉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自觉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自觉遵守《廉政准则》、自觉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监督七个方面内容,承诺内容本人签字后,存入个人档案备查。
2015年1至5月,先后对新提拔的3批次20人进行了廉政鉴定,合并召开新提拔干部任前廉政提醒谈话会议1次,5名新提拔干部代表在廉政提醒谈话会议上进行了廉政表态发言,开展廉政测试3次20人,廉政测试过关率达100%,签订《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20份。(罗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