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新平县把发现、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突出问题和腐败问题作为整治重点,以纪检监察巡查为抓手,对象上聚焦关键领域、重点上聚焦民生资金、方法上聚焦开门纳谏、效果上聚焦发现问题,不断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
巡查对象上聚焦关键领域。制定《新平县2015年纪检监察巡查工作实施方案》,选择县招商合作局、县民政局、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平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司法局、县史志办等6个关键领域开展常规巡查。
巡查重点上聚焦民生资金。在对6个单位开展常规巡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县工信局2014年启动的“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度和2015年上半年医疗报销情况、县人口计生局2014年度执行云南省征收社会抚养费情况、县公安局(看守所)的在押人员个人财物管理情况、县残联的残疾人危房改造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县农业局2014年畜牧产业发展项目补助、贴息贷款情况等6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巡查。
工作方法上聚焦开门纳谏。规定巡查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一个月,根据需要可延长时限。实行驻点巡查,方法上采用听取专题汇报、受理信访、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调查走访、民主评议等公开方式进行。进驻前向组织人事、审计、信访等部门了解被巡查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干部存在的问题,做到有的放矢。公布巡查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全天候接受被巡查单位干部职工和普通群众的来信来访。巡查期间不干预被巡查单位领导班子的正常工作,不影响被巡查单位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不处理具体问题,不擅自作个人表态,不泄露或扩散巡查情况。
工作实效上聚焦发现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剑指领导干部腐败问题、“四风”顽疾,突出巡查实效,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围绕“两责任一纪律” 着力发现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和是否存在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在“四风”问题上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紧盯“四风”,防止反弹;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着力发现是否存在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违规提拔干部等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