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五抓”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5-06-05 11:11:37   来源:玉溪市纪委

2014年以来,在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中,新平县采取“六抓”措施,确保取得成效。

抓廉政教育。推行党政“一把手”讲党课制度、周一集中学习例会或定期不定期集中学习制度;举办科级领导干部、村(社区)干部等廉政教育培训班;利用手机快讯平台每周向600余名科级以上干部发送廉政短信;创建“清清哀牢”微信微博廉政监督平台;分层次向处级干部、党员领导干部、一般干部和村(社区)发放廉政文献学习资料;开展廉政征文、反腐倡廉课题调研论文征集评选、廉政文艺演出、廉政书画展活动,进一步营造崇廉、尚廉、思廉的社会氛围。

抓制度建设。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建立领导干部任前廉政“双谈双签”制、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个人事项报告及抽查制和领导干部述廉、廉政谈话、联系群众报告等制度;建立纪委书记向上级党委或纪委汇报同级党委及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制度;建立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四合一”综合协调运行机制;实施作风建设典型案件查处情况通报制;推行维护党员干部权益,强化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和权力恢复制;建立教育监管制等,着力解决纪检监察干部“灯下黑”问题。

抓作风建设。制定《新平县县级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从严从实管理干部若干规定》、《从严从实管理党员若干规定》等制度,强化作风督查、会纪督查和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和重点企业落实情况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评重要内容,作为考评认定和领导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根治“四风”顽疾。强化工作巡查,发现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的,按相关办案程序处理。

抓案件查办。以“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勇气,不断加大查信办案力度,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2014年,受理信访举报74件,其中检举控告类42件,办结42件;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8件28人;查处私设“小金库”案件2件2人。2015年以来,受理信访件26件,查办案件2件3人。同时,注重维护党员干部权益,2014年,回访教育5人(次),按期解除行政处分2人、恢复党员权力4人。坚持抓早抓小,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监察建议书4份,约谈单位领导3人,督促相关单位健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开展“以案释纪、以案说法”活动和作风建设典型案例剖析,通报案件查处情况5次,促进惩治成果向预防效果转化。

抓队伍建设。2014年以来,逐步构建落实“三转”要求保障机制,精简保留议事协调机构17个;调整纪委监察局6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监督联系单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实现对县直单位监督的“全覆盖”;完善纪委常委联系乡镇(街道)纪检工作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教育监管机制,在教育培训、主题活动、案件查办中锤炼干部、提升能力。选派 20余人参加中央和省市举办的学习培训、10余名干部参加省市纪委案件查办,提拔使用纪检监察干部7名,内部轮岗交流5名;以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着力解决纪检监察干部“四风”突出问题和“灯下黑”问题,对违反相关规定的2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