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2015年行政监察将锁定14个问题

发布时间:2015-05-28 15:14:43   来源:大理州纪委

由剑川县监察局局长带队,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督查组对全县8个乡镇、部分县级部门开展“六个严禁”和“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这是剑川县为推进政府廉政建设采取的14个行政监察措施之一。

持而不息执纪问责。一是加强对全县各级政府及部门贯彻落实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组织涣散、纪律松驰、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等行为。二是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法行政的行为。三是加强对县政府确定的有关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对履职不力、监管缺位、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等问题进行追责。四是督促各级政府及部门扎实开展“六个严禁”、“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活动,强化案件查办。五是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破坏生态建设等问题背后的失职渎职、滥用职权问题。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一是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参与赌博、大操大办、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二是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干部住房、公车配备、职务消费等规定的行为。三是严肃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专题教育开展中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坚持“一案双查”,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地方、部门和单位领导进行问责。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一是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买官卖官、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二是严肃查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三重一大”规定、违反廉洁自律要求,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浪费、损失等问题。三是坚持抓早抓小,对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及时约谈、函询、诫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落实“一案三报告”制度,深入剖析典型案例,运用违纪干部忏悔录等素材,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

推进权力规范运行。一是重点推进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款出国(境)“三公”经费预算决算公开,发挥公开行政权力的倒逼机制作用。二是充分发挥民生资金监管平台作用,保障人民群众对社保基金、扶贫资金、救济救灾资金等民生资金的知情权、监督权。三是完善和深化部门权力清单制度。( 李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