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江川县纪委紧紧围绕“三转”要求,通过精减议事协调机构227个至15个,调整纪委常委、纪工委分工,支持乡镇纪委收缩战线等措施,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同时,以制度改革创新发展为抓手,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建立制度抓责任,坚守职责担当。制定了《江川县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纪检组织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监督责任。出台《江川县贯彻落实〈关于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推动主体责任落实。2015年全县共有224名领导干部提交了述廉报告,75名主要负责人进行会议述廉,其中8名主要负责人在纪委全会上公开述廉并接受质询提问、现场测评。
严格制度抓纪律,严明政治规矩。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及报备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严明纪律规矩。至目前,共有605名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29名领导干部报备婚丧喜庆事宜,公开接受监督。
创新制度抓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一是加强舆论引导。出台《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信息在社会舆论引导中的作用。二是强化任前廉政教育。制定《江川县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教育制度》,扎紧“廉关”,共有23名新任领导干部参加任前廉政教育。三是实行约谈制度。制定《江川县关于实行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的规定》,加强县纪委与干部交心谈话工作,确保干部思想不滑坡、工作不懈怠、纪律不松懈。至目前,共约谈提醒干部64人。
落实制度抓作风,打造过硬队伍。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狠刹“四风”,今年2月份出台了《江川县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办法》实施后共有5名干部因作风问题被问责处理,其中副科级领导干部1名。完善制度抓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夯实群众基础。制定《江川县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管理使用实施细则(试行)》,提升民生资金监管效能,维护公众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知情权、监督权。出台《江川县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责实施办法》,规范“三资”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制定《江川县村民(社区)监督委员会考核办法》、《江川县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经费补助管理办法》,落实责任、奖惩措施,保障全县72个村(居)监会每年经费补助72万元,有效促进村监会作用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