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发布时间:2015-05-28 14:44:22   来源:保山市纪委

2014年来,腾冲县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强化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形成“不敢腐”的强大震慑

腾冲县纪委认真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案件查办工作机制,成立案件监督管理室,实行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领导机制,整合办案资源,强化与司法机关协同办案工作力度。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县纪委组织明察暗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54件,涉及人员80人。对国家公职人员吸食、注射毒品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了清查,共清查18个乡镇82个单位14833人,给予党政纪处理6人。制定下发了《干部作风建设约谈制度》,约谈科级干部7人,问责了抓机关作风监管不力的6名领导、作风粗暴的3名干部和有令不行的1名干部;通报了一批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和机关单位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最大限度地保证了机关的高效务实作风和勤政廉政的形象,营造了“可以不当,但不可以不干”的工作氛围。坚持依纪依法查办案件、严惩腐败分子,做到不护短,不遮丑、不包庇,不压案、不瞒案,形成了强大的震慑。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构建“不能腐”的预防机制

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落实“一岗双责”,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加强廉政风险点的排查,针对风险点,制定一系列的内控制度,加强监管。认真落实好《党章》、《廉政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全党一体遵循的准则和党内监督制度,坚持依规治党,让党纪党规成为红线。不折不扣地落实《腾冲县从严管理干部办法》、《腾冲县从严管理党员办法》、《民情民意双向反馈督办机制》等务实管用措施制度。把遵守制度、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把模范遵守制度、自觉执行制度作为选人用人的一个鲜明导向。坚持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规必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建立“不想腐”的教育机制

积极加强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班子党章党纪教育、法律教育,增强干部队伍遵纪守法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重视和掌握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对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监督、从严管理。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正反典型教育片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采取上廉政党课、廉政谈话、发送廉政短信等形式,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提醒教育。深入开展示范教育,在全县组织开展了“家庭助廉”和评选表彰“清廉家庭”、“廉内助”、“清廉干部”等活动,选树一批勤政廉政典型,积极营造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