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把案件查办工作作为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抓手,切实聚焦主业,突出主责。三年来,共立案查处违反党政纪57件63人;问责36件,29名国家公职人员和7个单位被追究责任。
定“量”考核。把全县各基层纪委年度案件查办数量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明确规定各基层纪委每年至少有一件自办案件,年度完不成任务的将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扣分。实行县纪委常委挂钩联系指导乡镇制度。并将县纪委常委挂钩联系指导乡镇工作纳入委局机关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规定每位县纪委常委至少挂钩联系指导一个乡镇,每年至少深入挂钩联系乡镇就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进行调研指导至少2次,对所挂钩联系指导乡镇的案件查办工作实行包干指导负责。
定“质”增效。推行全员办案和实行案件查办主办人制度。通过以会代训、抽调基层和委局非案件查办委室纪检监察干部全程参与案件查办进行实战锻炼等方式,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案件查办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的能力,从人才素质上保障案件查办的质量。案件从信访线索来源、信访初核调查、立案调查等环节着手,对每一起案件执行主办人制度,主办人对所接手的案件负全责。近三年来,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参与案件查办实战锻炼300多人次,信访初核调查和案件查办明确主办人278人件。
谈话点建设。目前,投资约70万元260多平方的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谈话点完成建设并即将投入使用,谈话点的建设极大的改善了云龙案件查办条件,从硬件设施上为安全文明办案提供了保障。 (李一山 魏友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