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五项制度”加强信息工作

发布时间:2015-05-25 11:05:59   来源:保山市纪委

落实“领导写信息”制度。该县纪委把信息工作列入今年办公室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专门机构,做到专人负责。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开国高度重视,亲自带头写信息,始终将信息工作摆在突出位置,1月5日召开了纪委常委会,专题安排部署,要求县纪委领导班子带头写信息,县纪委常委、县监察局副局长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2条,每年完成州级以上信息采用1篇以上任务,使信息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

开办“廉政营养早餐”。每天编制一期《每日廉政快报》,截至2015年5月8日共编辑下发178期,每天由办公室搜集、整理全国各地纪检监察系统在工作方面的最新动态和各类各级纪检监察网站的焦点、热点问题,编辑形成廉政快报,在第二天上班前发至委局领导和全体干部职工手里,为他们免费提供一顿“廉政营养早餐”。

建立“网格化”信息员队伍。建立稳定的信息员队伍制管理度,对全县81家责任制单位信息工作进行网格化管理,即县纪委分别在办公室、党风室、纪检室确定5名专职信息联络员,负责对全县81家责任制单位信息工作进行分片、分区联系和指导,责任到位,包干到人,便于让各单位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好经验、新做法能够及时、快速上报。专职信息联络员的业绩,直接与所联系单位挂钩。

严格“信息审核”制度。上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可信、突出特色、呈现亮点、有参考价值,上报前须经办公定主任、分管信息副书记审阅,县纪委书记签发。如遇案件类或重点信息,上报前还需经分管案件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审阅。

推行“每月通报”和“季度考核”制度。今年以来,该县对纪检监察信息上报及采用情况实行“每月通报”和“季度考核”制度。每月对信息上报、采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排序,并向各单位通报。同时将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季度检查考核的重点,对不按要求上报或少报的责任制单位给予扣分,即每少报一条扣1分,避免年底算总账的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