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坚持“三个到位”强力推进预防腐败工作

发布时间:2015-05-21 15:31:36   来源:云南省纪委

德宏州陇川县始终坚持把预防腐败工作作为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的重中之中来抓,以改革创新的思路和办法统筹谋划,坚持”三个到位“,抓重点、抓关键,有效提升了预防腐败工作实效。

落实责任,确保执行到位。抓好主体责任落实,一月以来,组织召开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专题会议3次,安排部署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任务,与全县各部门和乡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85份。抓好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监督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制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流程图》809个,健全完善《班子议事规则》、《党委会票决程序和运行机制》、《主要领导不直接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投标制度》、《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重要岗位人员定期交流轮岗制度》等制度425个。抓好廉洁从政警示教育,围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县卫生局、县文广局、县环保局、陇把镇等10余家单位和乡镇参观县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接受廉洁从政警示教育400余人。

突出重点,确保监督到位。对县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部署的5大项32个具体工作任务进行详细分解,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协办单位以及责任追究;制定出台《陇川县机关作风行为“五要十不准”》,组成6个明察暗访小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单位、随机抽查的方式对机关干部作风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共开展明察暗访5次,发现并整改问题33个,约谈31人次,通报49人次,问责10人;制定《陇川县2015年度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成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检查工作组2个,对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4个单位干部职工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44个内设机构,220余名干部职工。

规范权力,确保管理到位。制定出台了《中共陇川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把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承担的主体责任内容划分为落实领导责任、选用干部责任、维护群众利益责任、权力制约监督责任、支持查办案件责任、示范表率责任六个方面,11名县委常委按照职责权限对照认领319条责任清单;组织县直各部门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93个部门建立健全了内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档案,排查个人岗位5075个,查找廉政风险点7032个,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3507条。加强对组织部门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的监督,今年以来,县纪委县监察局县预防腐败局、县委组织部共对56名提拔、交流干部组织开展任前廉政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