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念好“三字经”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15-05-21 09:32:48   来源:大理市纪委

5月19日下午,洱源县纪委工作人员参与了由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组织的对县内某桥梁项目4名科级责任领导开展的工作约谈。这是洱源县坚持抓早抓小的又一具体实例。在刚刚过去的“五一”节、三月街民族节“双节”前夕,该县400多名科级以上干部都收到了县纪委编发的廉政提醒短信。

洱源县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进程中,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本着对干部负责的态度,从“谈、纠、查”三个环节入手,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以廉政提醒谈话为抓手,在“抓早”上下功夫。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廉政审查等制度,制定出台《洱源县开展纪委书记与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提醒谈话工作方案》、《洱源县领导干部约谈制度》等规定,从制度设计上规范提醒谈话工作。以教育提醒、警戒预防为出发点,严格程序和方法,分层次、按要求组织实施。2013年以来,共开展领导干部廉政审查411人次,县处级干部提醒谈话73人次,科级干部任前廉政谈话449人次,约谈领导干部138人次。  

以纠正纪律作风为突破,在“抓小”上下功夫。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为抓手,坚持小处着手,抓细抓长抓实。抓住节假日这一重要节点,围绕客情办理、违规发放津补贴、公务用车管理、人员在岗、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明察暗访。出台《洱源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实行明察暗访常态化的规定》,使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实现新常态。2013年以来,共开展明察暗访90余次,共问责干部29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7人),诫勉谈话3人,通报批评7起。

以查办违纪案件为手段,在“惩戒”上下功夫。强化办案工作,从人力、设备、经费等方面向办案一线倾斜。建成县纪委标准化谈话点,整合人员力量参与执纪办案,组建若干办案小组,坚持抓大不放小,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做到快查快结。2013年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167件(本级80件),涉及乡科级干部29件、一般干部及以下85件;初核96件,转立案41件。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54件62人,涉及乡科级干部15人、一般干部及以下47人。已审结的53件60人中,给予党政纪处分60人,其中开除党籍15人、开除公职5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挽回经济损失66.7万元。(李仁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