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瑞丽市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德宏州六条规定”及瑞丽市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五项规定,狠抓作风纪律,强化监督检查,实现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常态化。
抓长效机制。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口,着眼于作风建设常态化,建立、完善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纪检组纪律作风约谈制度、廉政谈话制度、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轮岗交流制度、主要领导不直接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投标制度、主要领导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实行末位表态制度等。截止4月30日,利用公示栏张贴纪律要求6条,通过企信通手机短信平台发送严肃作风纪律要求600余条。
抓制度落实。从日常管理抓早、抓小,上班实行指纹签到制,外出办事人员实行登记制、请销假等。要求外出办事人员凡是在上班期间外出办事的,必须向股室负责人汇报,再由股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汇报,并认真登记好出行地及事由、出行日期、预计外出时间,具体到几小时、半天或全天。股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每周对登记情况进行签字确认,与事实不符的责令当事人作出书面说明,并直接与绩效挂钩。同时,要求股室负责人做好本股室大事记、股室成员做好个人日志工作。
抓作风督查。成立了专项整治作风建设督查小组,每月对上班纪律、工作日志登记、周工作例会、外出报备等情况进行督查,收集、整理发现的问题和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形成督查专报,公示督查结果,接受外部监督,使全局干部职工始终紧绷作风建设这根弦。今年以来,共开展作风督查5次,进行谈话4人,全局通报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