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抓早抓小着力构建从严治党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2015-05-18 09:13:12   来源:玉溪市纪委

在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中,新平县坚持“抓早抓小”,出实招、动真格、见实效,着力构建立全局、管长远长效机制。

建章立制  夯实堡垒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针对腐败案件往往从不正之风开始的现象,树立“规矩面前无小事”的理念,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扎牢制度笼子。

自2013年以来,不断强化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先后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行随机调研制度等,广开言路、查摆突出问题,注重整改落实。各级各部门制定“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实施制度“废、改、立”,印发“两方案一计划”问题整改清单,逐一销号整改存在的问题。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制定《新平县反腐败协调工作制度》;实施领导干部任前廉政“双谈双签”制、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个人事项报告及抽查制和领导干部述廉、廉政谈话、联系群众报告等制度;实施干部外出学习考察备案登记监督;建立纪委书记向上级党委或纪委汇报同级党委及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纪委党风廉政约谈等制度;推行乡镇(街道)、县直单位目标任务综合考评;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四合一”综合协调运行机制;实施作风建设典型案件查处情况通报制;推行维护党员干部权益,强化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和权力恢复制;建立教育监管制等,着力解决纪检监察干部“灯下黑”问题。

源头预防  教育先行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发挥教育在预防腐败中的作用,创新反腐倡廉宣教形式,筑牢拒腐防线。

强化党课教育。推行党政“一把手”讲党课制度;联合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局、县委党校组织举办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知识培训班,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强化警示教育。联合县纪委监察局、县检察院建设廉政文化警示教育展厅。推行案例通报制,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大会通报当年县域典型案例,各级各部门纷纷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报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坚持每周向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3条廉政短信;重要时间节点向40余名处级干部发送廉政短信,进行适时提醒。强化传统教育。释放“道德讲堂”正能量。各级各部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主基调,以“家庭和睦、爱感天地”等为主题,扎实开展教育活动。

厘清职责  狠抓落实

“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党风廉政建设人人有责,尤其对于党员领导干部而言,更是责无旁贷。为最大限度地将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定职责、强监督、促落实。

制定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任务分解方案,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方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实施意见》;分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2015年,县委与71个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县纪委与15个单位签订监督责任书。

推行述廉报告制。2014年,61个单位主要领导向县纪委全会述廉;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报告制。县纪委常委约谈分管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10余人次。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座谈会,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作现场报告。开展广泛测评。通过民主评议、问卷调查、第三方调查的方式,对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领导班子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进行测评,测评结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责任制落实情况半年督查,督查结果列为平时考核内容,占年终考核总分值的10%。严格责任考核,落实较好的,予以表彰;违反规定的,予以严查,并给予通报、曝光。

监督有力  震慑常在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在健全制度体系,理清职责,强化教育的同时,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形成震慑效应。

强化作风督查、会纪督查和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和重点企业落实情况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评重要内容,作为考评认定和领导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工作推进不力的,启动约谈、问责等相应的追责程序;顶风违纪的,严格追责,并给予通报曝光,同时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根治“四风”顽疾。强化工作巡查。制定巡查方案,成立6个巡查组,围绕“人、财、物”重点环节,自2015年3月下旬起至10月底前,据对各单位巡查时限不少于1个月的标准,常规巡查6个单位、专项巡查6个单位。发现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的,按相关办案程序处理;巡查中了解的有关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奖惩分明  标本兼治

“虚怀若谷气于兰,廉政建设严把关”。为增强源头预防和抓早抓小效果,达到标本兼治目的,坚持奖惩并举,营造风清气正环境。

奖励先进、鼓舞士气。规范津补贴发放,实行乡镇(街道)、县直单位目标任务综合考评。2014年,对12个乡镇(街道)、23个党群部门、35个政府职能部门进行了表彰奖励。对8个反腐败工作先进集体和31名反腐败先进个人进行奖励;对22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集体进行表彰。

惩戒越轨,正风肃纪。强化问责工作,今年以来已问责干部9名。强化案件查办。今年一季度,受理信访件26件,查办案件2件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