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要用铁的手腕、铁的纪律确保盈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零违规、人员零违纪”这个目标,突出管好资金、看好干部、把好质量三个重点,依靠施工监管、工程监理、四级“联挂”、 媒体监督、履职监管五支队伍,确保盈江“5·24”“5·30”地震恢复重建工作有序推进。
施工监管队伍。一是以县住建局牵头,抽调相关专业技术人员32人组成了7个民房恢复重建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组,全面指导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加强对全县民房恢复重建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并实行质量安全检查情况周报制度。建立了建材企业、施工企业、监理单位“黑名单”制度;建立了建材价格调整报县发改物价局批准(备案)制度;定期抽查检测水泥、砖头、钢材等大宗建材,对于不合格产品、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根据相关法规进行了处理。二是以县水利局牵头,抽调工程技术人员,全面做好全县水利类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三是以县交通局牵头,抽调工程技术人员,全面做好全县交通类项目的监督检查。四是以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全面做好全县国土资源类项目的监督检查。实行一个月对恢复重建资金、项目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制度。
工程监理队伍。是以监理单位为主的民房重建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队伍。县政府专门聘请了7家监理公司,抽调27名监理工程师驻点对15个乡镇、农场的民房恢复重建进行监理。恢复重建工作启动以来,出动检查人员3069人次,出动检查车辆1845辆次,检查户数9028户,形成检查记录3268份,发出整改通知1049份,提出意见建议2638条,整改问题706个。
四级“联挂”队伍。全县共组织88个四级“联挂”责任单位,联系挂钩136个村民小组,3名县级主要领导联系挂钩3个重灾乡镇,24名县处级领导联系挂钩12个村委会,174名工作队员驻村开展工作,全县3187名干部联挂16607户修缮加固和拆除重建户。据不完全统计,四级“联挂”单位帮助驻村群众解决最急最盼的突出问题和办理实事好事296件。
媒体监督队伍。以县委宣传部牵头,州、县各媒体明确专人对恢复重建工程质量、干部履职、群众反映等多方面进行舆论监督和宣传报道,强力推进民房恢复重建。利用大盈江网、盈江电视台、盈江手机报、盈江微信、微博公众号以及县外主流媒体加强盈江“5·24”“5·30”地震恢复重建工作进行宣传报道。至2015年4月,在云南日报、德宏团结报、大盈江网刊登发表了新闻稿件57篇,在德宏电视台、德宏民语频道、盈江电视台播出新闻42条,利用《记者在行动》栏目播放监督检查工作2期,在盈江手机报、美丽盈江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新闻73条,在盈江地震恢复重建微博平台发布信息10条。
履职监管队伍。以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财政、县审计等单位和部门组成的督查组。对干部履职、资金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恢复重建中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一是财政、审计切实加强恢复重建资金监管。15个乡镇、农场设立恢复重建专户,对资金进行封闭管理;县直涉及恢复重建项目的责任单位设专账,确保恢复重建资金专款专用,避免出现资金挪用、拉用、混用等问题。二是充分利用“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州、县、乡、村、组上下联动,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网络。三是把公开透明贯穿恢复重建全过程。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从政策、项目到资金安排等每个环节都进行公示,充分利用民生资金监管平台,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四位一体”舆论监督模式,将整个恢复重建置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的信访举报。四是州、县、乡纪检监察机关上下联动,构筑起监督执纪问责的钢铁长城。恢复重建以来,德宏州纪委监察局共组织专项检查3次,常规检查6次,盈江县纪委监察局共开展专项检查12次,开展常规监督检查178次,出动检查人员667人次,车辆182辆次,检查乡镇和单位140个,检查项目640个,形成检查记录233份,监督检查中及时发现和纠正物资资金发放、工作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172个,收集上报意见建议106条,发出整改通知书39份,整改问题141个,填写项目监督检查档案313份,备案项目125个,普发盈江纪检监察督查通报6期,对23家项目实施单位、四级“联挂”单位及3个乡镇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