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仁县出台《永仁县关于规范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要求全县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需宴请的,严格实行“两报两备”制度:宴请前10天必须填写报告表、作出廉政承诺,经单位党组织和行政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或主管单位党组织备案。丧葬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报告。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后10日内,操办人应填写情况报告表进行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或主管单位党组织备案。永仁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将开展监督检查,对疏于监督管理导致管辖范围内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反有关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一案双查”制度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违反本规定的国家公职人员将严肃查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该《规定》第一次明确了永仁县婚丧喜庆宴请规模,总人数不得超过400人(40桌),婚庆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600人(60桌);葬礼总人数不得超过200人(20桌)。(金丽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