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乡镇纪委存在案件查办精力不足、质量不高、能力不强等问题,马龙县纪委采取多项措施,力促乡镇纪委聚焦主业主责,强化办案能力,提高办案质量。
找准“着力点”,着力解决办案精力不足。按照“三转”工作要求,明确要求各乡镇党委在安排和调整乡镇纪委书记具体工作分工中不得分管安全生产、财务、工程建设、行政执法等与执纪监督相互矛盾的工作。同时,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调整、规范乡镇纪委分工,确保基层纪委厘清职责、突出主业,把主要精力转移到执纪监督和办案工作上,改变乡镇纪委职能泛化、主业缺失的问题。全县10个乡镇(街道)均配齐了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
把握“结合点”,着力解决办案质量不高。为了避免乡镇纪委自办案件久拖不决,甚至查而无果、办而不结等导致案件质量不高的问题,县纪委实行纪委班子成员指导乡镇办案机制,并由一名县纪委常委包抓,对所包乡镇承办的案件进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全程指导、全程把关;同时,严格执行乡案县审制度,明确规定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在处分决定前,必须按要求将案件报送县纪委案审室,由县纪委在程序和实体等方面严格把关,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纠正,确保案件查办质量。对于一些基层纪委难以把握定性的违纪问题,县纪委主动介入,分析难题,准确及时提出定性意见。
抓住“关键点”,着力解决办案能力不强。县纪委在提高乡镇纪检干部的政策水平和办案能力上下足功夫。在业务培训方面,县纪委每年举办3-4次培训班,重点开展以会代训、以案代训,组织乡镇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和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系统学习案件检查、信访受理、案件审理等方面的业务知识,重点掌握查办案件的基本要求和方法,并结合本地已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全面细致的剖析,从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2015年共抽调乡镇纪检干部30余人次到县纪委“以案代训”培训。同时,对无案件的乡镇,以排查案件线索的方式方法给予着重指导;对案件线索较多的乡镇,以总结经验,研究规律,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为方向;对新调配的纪检干部,帮助他们尽快进入角色,把握办案的基本要求;对业务水平较强的纪检干部,则帮助其提高查处大要案的能力。并将乡镇纪委案件查办工作进行考核,激发乡镇纪委办案的内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