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姚安县县委深化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认识,紧紧牵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层层传导压力,创新工作举措,在“严”、“细”、“实”、“问”四字上下功夫,切实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严字当头明确责任。该县从县委常委班子抓起,明确规定每一位县委常委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当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示范人”,县委常委班子成员要把所在部门抓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排头兵”,把联系部门和乡镇抓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示范点”。同时,要求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当好落实主体责任的“第一人”,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要领导责任,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细处着力分解任务。该县年初结合实际,分类与全县77个责任制单位签订了党群部门、政府部门、政法部门、乡镇4类责任书,责任书从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加强作风建设、严肃责任追究等6个方面,细化为22条具体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同时,该县将2015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22项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每一项工作目标任务都明确了责任县级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注重实绩创新考核。为解决往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重考核轻落实、年底突击赶材料和年终考核“一锤定音”、“高分低能”问题,该县重新修定了考核办法,建立动态考核机制,确定季度考核、半年考核、年终考核分别占全年考核得分的20%、30%、50%,除年终考核由县委常委分别带队进行外,季度、半年考核程序从简,截至4月底,1季度考核工作已分6个组结合纪律作风督查交叉完成。
定期问效促进落实。该县每个季度专题召开一次县委常委会,定期分析研究主体责任推进情况,听取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县委、县纪委主要领导进行随机点名质询提问,跟踪问效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就存在问题现场点名道姓通报批评,被通报批评两次以上的党委(党组),约谈党政主要负责人,责成写出书面检查,限期进行整改落实,并在下一季度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张之辅 陈晓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