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县四措并举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15-05-01 10:16:43   来源:大理州纪委

漾濞县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通过强化思想教育、加大培训力度、强化责任担当、开展专项整治等有力措施,解决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题。      

强化思想教育,解决“不想为”问题。通过开展“常委讲坛”“阵地教学”“集体学习日”“送学下乡”“书香漾濞”读书活动等方式加强对全县干部权力观和政绩观教育、党纪政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使广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牢固树立严明的纪律和规矩底线意识。把“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作为各级干部的价值导向,在漾濞时讯、漾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开设专栏,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而问题。

加大培训力度,解决“不会为”问题。能力不足、方法不多是领导干部“不会为”的瓶颈。漾濞县一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与自主培训等多种方式,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培训干部。从2015年起,县处级领导每年至少参加1次、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每2年至少参加1次、县级部门和乡镇副职每3年至少参加1次“走出去”培训;举办“干部大讲堂”定期邀请中央部委及省州党政领导和名家、名人、名师开设讲座实施“请进来”培训;采取半军事化、封闭式管理的模式,每年对全县45岁以下乡科级领导干部分期分批进行为期一周的“作风建设培训”。二是采取上挂、下派、外送、内调等多种形式,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县处级干部和乡科级干部到中央部委和省级机关单位挂职,选派一定数量的年轻干部到州级机关相应部门顶岗锻炼,在县级部门选派5名左右有年轻副科级干部、新录用公务员到乡镇、村或重点建设工程一线进行为期1至2年的挂职锻炼;以副县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选派一定数量的干部到省外经济发达地区进行为期2至6个月的挂职锻炼,选派10名副科级干部有针对性的到相应部门挂职锻炼,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选派10名一般年轻干部到县级机关跟班学习。

强化责任担当,解决“不敢为”问题。树立“有权就有责”“履职须尽责”“不担责就要追责”的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总体要求,在全县推行党政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出台《漾濞彝族自治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党委6个方面的主体责任和纪委6个方面的监督责任,要求做到“有责就要有为、敢为”。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把“敢于担当”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

开展专项整治,解决“不作为”问题。制定下发《漾濞县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重点整治执行不力、不敢担当、推诿扯皮、作风不实4个类型22种行为。健全来信、来访、电视、互联网“四位一体”的举报网络,及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投诉。延伸触角,强化监督检查,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题作为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重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按照“一岗双责”“一案双查”规定,严肃责任追究。(李福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