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首签纪委监督“军令状”

发布时间:2015-04-30 15:25:12   来源:文山州纪委

4月20日,富宁县纪委首次与全县26个乡(镇)、部门纪委签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书,这是该县首次使出的“撒手锏”——签定“军令状”,以抓责任的落实猛戳纪检监察干部的“脊梁骨”,通过内外施压,促进纪检干部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信心和决心去主动担当、切实履职。

过去,每年都是由县委与各乡镇、部门党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以抓党委主体责任推动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乡镇和部门纪检工作普遍存在工作被动、“戳一下动一下”等问题。纪委监督责任书的签订就是要促进基层纪检部门主动担当、大胆履职成为新常态。

纪委监督责任书包括依纪依规从严管理党员干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等7个方面内容,涵盖了监督、执纪、问责、宣传教育、信访、案件查办等纪检监察工作。明确了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明察暗访、督促加强扶贫救灾等民生资金的监管、资金划拨后7日内录入民生资金监管平台进行跟踪、乡镇纪委每年完成初核转立案件数达1件以上等刚性规定。

责任书明确规定,责任落实情况以日常检查和年终集中检查相结合,特别注重日常检查情况的登记备案;综合量化后,考核成绩名列前三的,由县纪委监察局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对考核成绩排名末位的要对纪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责令整改,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建议县委作出组织处理。

“责任书已经签订,谁还在说不知道做什么、不思考该抓什么、还不切实抓起来的,我们将依章先把他给‘办’了”,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赵伟对不认真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同志敲响了警钟。( 闭雪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