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廉政文化示范点的动态管理,维护廉政文化示范点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近期,楚雄州纪委发出通报,取消了牟定县茅阳第二小学、大姚县人民医院、武定县振鑫矿冶有限公司3个单位廉政文化示范点称号。
2014年第四季度以来,楚雄州纪委宣传部对全州2011年以来命名的二批84个州级廉政文化示范点进行了复查,发现牟定县茅阳第二小学、大姚县人民医院2个单位主要领导因涉嫌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武定县振鑫矿冶有限公司董事长因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受到党纪警告处分。为此,州纪委常委会依据《楚雄州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评定办法》廉政文化“七进”示范点的评定标准,决定取消上述3个单位廉政文化示范点称号并予以摘牌。
州纪委通报要求,摘牌单位要认真查找原因,吸取教训,完善措施,狠抓落实,加大廉政文化创建工作力度,积极营造廉荣贪耻、廉洁从业的廉洁文化氛围。同时要求全州各廉政文化示范点单位要引以为戒,严格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维护廉政文化示范点的荣誉,严格按照廉政文化“七进”示范点评定的要求,进一步创新思路,提升水平,充分发挥好示范点的辐射、示范、引领作用。(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