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的创建质量,按照廉政文化示范点动态管理的要求,最近,大理州纪委下发《关于做好对第一批州级廉政文化示范点进行复核和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检查工作的通知》,州纪委将结合2015年上半年全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时对第一批33个州级廉政文化示范点进行复核,同时对省级命名第一批、第二批9个廉政文化示范点进行检查。
此次州级第一批廉政文化示范点重点复核自挂牌以来各示范点是否紧扣廉政文化“六进”主题,突出自身特点,创造性开展廉政文化活动,积极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氛围。是否按示范点的创建标准开展工作,推进本地区本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是否发挥廉政文化示范点典型示范带头作用。是否有违纪违法行为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复核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个别走访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通知要求各示范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复核工作,对照创建标准,认真撰写自检自查报告,认真做好自检自查工作。复查后对达不到复核标准要求的单位,将进行摘牌。对省级示范点检查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要限时整改。
通过复核检查方式,使全州上下形成持续深入推进本地本单位廉政文化建设及巩固工作,不断增强廉政文化的感染力和影响力,积极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氛围,为全州改革发展稳定作出新的贡献。(杨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