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建10个联合办案区整合办案力量

发布时间:2015-04-28 10:20:47   来源:保山市纪委

近日,隆阳区出台了《隆阳区纪检监察机关分片协同联合办案制度(试行)》,本着“就近、互补、高效”原则,打破辖区内各乡镇、单位行政区域界限,整合办案资源,将全区16个乡镇(街道)、2个农场分成6个联合办案区,13个设纪委(纪检组)的区直单位分成4个联合办案区,共建立了10个联合办案区。对案情重大、复杂、自办困难的案件,组织力量联合办理。对需要立案的案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区纪委常委会(监察局局长办公会)或案发地党政组织立案,按照联合办案区的划分组织办案力量调查处理,案件调查结束,将调查材料移送区纪委监察局相关室审查或审理。

通过整合案件查办资源,着力解决办案人员少、力量弱、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案件查办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4年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8件30人,查办案件数比2013年增长211%;审结处理违反党政纪案件28件28人,同比增长65%。通过执纪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33.4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