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过“六关”方得提拔评先

发布时间:2015-04-28 09:10:55   来源:保山市纪委

近年来,龙陵县认真贯彻落实《龙陵县廉政审查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严把责任审查、举报审查、案件审查、处分审查、问责审查、纠风审查“六关”,对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以及干部选拔任用严格审查、严格筛选,有效防止领导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评先”。对审查单位存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有信访举报件初步核实,正在立案调查,受到党纪处分还在影响期内、政纪处分尚未解除,个人被问责,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等情形的,都要提出审查意见,为征求意见部门提供选拔任用或评先表彰的依据。2015年以来,龙陵县共审查103个单位,283名领导干部,分别取消了6个单位的评先表彰和6名领导干部的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