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阳光用权促长效

发布时间:2015-04-27 09:12:43   来源:楚雄州纪委

近年来,武定县以实施“阳光用权”工程为统领,建立健全工作、管理、考核和督促检查等制度,努力打造更加高效、务实、透明的发展环境,以实际效果取信于民,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实现常态化、长效化。

实施“阳光决策”工程。制定实施县委、县政府工作规则、县委常委议事规则、县委常委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公开决策过程,邀请群众参与,做到了会前有论证、会中有旁听、会后有公开,将决策过程全程置于阳光之下、置于社会和广大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既增强了决策的透明度、科学性。

实施“阳光行政”工程。本着公开是要求,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制定实施《武定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实施办法》,明确了县级四班子、县直单位部门、乡镇、企业、村社区的党务政务等111个方面公开内容。公示内容在武定信息网上公开,把权力内容和运行过程亮出来,绘出了权力运行流程图,接受公众监督,确保规范运行。

实施“阳光用人”工程。制定重要岗位干部县委全委会票决、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等制度规定。比如,乡镇党政正职实行差额提名、差额推荐、差额考察、等额票决;乡镇党委书记人选必须经县委全委会推荐提名才能作为考察对象;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部分重要岗位股所级干部任用,由县委常委会议票决。2013年以来,武定县共对391名干部任免进行了常委会票决,对政法系统17个科级领导岗位实行竞争上岗,对21名科级干部实行了差额遴选。

实施“阳光用钱”工程。坚持让资金在阳光下安全运行,制定实施《重大财政支出项目审批和重大国有资产处置实施办法》,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会计集中核算和乡财县管“三位一体”管理模式,在武定信息网上公开本级和地方财政收入和支出预算、同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预算及执行情况,县财政预算的81个部门、128家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的范围。

实施“阳光责任”工程。对党委班子和“一把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进行明确,将410名领导干部职能职责通过武定信息网对外公开,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使监督工作从幕后转向前台,让群众能够更好地参与到监督工作中来。

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活动成果。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不合格党员处置等过程中好的做法和群众反映强烈、整改见到成效的经验进行认真分析,形成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度》、《不合格党员处置办法》等制度,使活动能够长效化、常态化。截至目前,已建立《武定县“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监督检查办法》、《武定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实施办法》、《武定县严禁公职人员收送礼金礼品、借机敛财、插手项目工程建设暂行规定》等7项制度。同时,实行积极公开和宣传制度,让制度在群众监督下执行。(鲁继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