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一季度查处9名干部

发布时间:2015-04-24 09:12:37   来源:德宏州纪委

今年以来,瑞丽市纪委、市监察局聚焦中心任务,采取“四措施”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保持高压态势。

拓宽案件线索渠道。健全信访工作网络,有效地畅通信访举报诉求渠道,激发群众参与反腐败工作的积极性,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收集案源线索,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确保案源线索不遗漏;加强纠风执法检查力度,从专项资金检查、惠民政策落实等纠风执法方面查找案源;加强以案带案,深挖案件线索。在工作中注重克服“就事论事”、“就账论账”的思想,树立以点带面、普遍联系的观念,在大要案件中进一步深挖案件线索。

抓好案件线索排查。落实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制度,把好第一道关口,严格筛选排查案件线索,确保案件线索不遗漏、不丢失。设立专人受理电话、网络、信件等信访举报,实施严格的保密制度。实行信访问题领导包案制度,截止3月份,对梳理排查出的6件涉及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件全部由市纪委常委挂钩包案。目前,6件信访件已办结4件,正在办理2件。

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始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形成有力震慑。截止3月份,共接受信访举报36件(业务范围内26件,业务范围外10件),立案9件9人,审结6件6人,给予党纪处分5人(开出党籍1人,留党察看2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1人),给予政纪处分1人(行政记过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

加强案件查办协作配合。为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常态新任务的需要,成立由市纪委、公检法司等部门为成员的瑞丽市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互相通报信息,收集案件线索。有效协调各方力量,加强执纪执法机关在查办腐败案件中的协作配合,形成反腐败的强大合力。增强协作意识,认真做好各股室之间的协同配合工作。定期不定期召开相关股室室务会议,研究讨论案件情况,对案件查处进行细化分工,最大限度地整合办案资源,全力做好案件查办工作。(刘瑞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