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严把“六关”确保案件零差错

发布时间:2015-04-23 17:01:52   来源:怒江州纪委

为把各类案件办成铁案,确保案件审理零差错,贡山县纪委监察局在案件审理工作中坚持严把六个关口,切实把案件审理质量作为审理工作的生命线。

严把审理入口关。对未按规定立案,未经领导批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错误事实见面材料,调查组未形成处理意见和调查报告的案件,不予受理。

严把事实证据关。审理室必须反复对调查报告、违纪事实见面材料等案卷材料认真审核,层层鉴别违纪行为的相关内容是否真实、准确,证据材料是否充分、确凿,一旦发现证据不足或证据相互矛盾等现象,调查组必须及时补证,对有疑点的案件不予认定。

严把案件程序关。牢固树立程序与实体并重的观念,依纪依法办案,以程序合法保证实体公正,防止因办案程序不合法、不到位造成的执纪偏差,影响案件质量。

严把审理谈话关。创新谈话方式,耐心听取、认真分析违纪人员的申辩和意见,对提出的疑点和意见,进一步查阅、核实,合理的意见、建议予以采纳;不予采纳的,做好解释工作,以消除其思想疑虑,做到惩处与教育相统一。

严把定性量纪关。审理中,及时召开室务会议,坚持审理人员之间的相互交流、信息互通,确保达成共识,确保定性量纪准确,既不畸重,也不姑息迁就。

严把“法纪关”。对案件的定性及处理意见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发现适用不恰当的,及时指出并予以纠正。

自2014年实行案件审理严把“六关”以来,贡山县所审10件案件无一例申诉,实现了查办违纪案件“零申诉”。 (李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