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龙县法院、拉市镇吉余村2个单位被命名为丽江市廉政文化示范点。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马文祥为示范点授牌。
近年来,玉龙县将廉政文化建设融入文化兴县和党风廉政建设总体部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全县涌现出一批廉政文化建设的先进典型。按照省、市《创建廉政文化示范点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玉龙县出台了《创建廉政文化示范点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创建要求和标准。按照示范点创建标准,经单位自主申报、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及牵头部门初审,县纪委审核上报,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协调小组组织验收,玉龙县法院、拉市镇吉余村2个单位被授牌命名为丽江市廉政文化示范点。
玉龙县旨在通过命名授牌,激励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全县廉政文化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