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六力”助“两个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5-04-22 09:57:59   来源:大理州纪委

去年以来,剑川县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中,着力在完善责任体系、规范权力透明、打造勤廉示范、高压惩治腐败、突出“四风”整治和深化“三转”工作上下功夫,强化新常态下的“两个责任”落实,全面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斗争深入开展。

抓实制度根本点,健全责任体系

根据《剑川县2013-2017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制定了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目标任务和量化考核标准,修订完善了《剑川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把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穿于全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强化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由党委“一把手”挂帅负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并从人、财、物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积极探索和创新监督方式,将县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44个精简为15个,使纪检监察工作主业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把抓好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切入点,针对7个方面的17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4条,已全部整改完成。同时强化责任制考核结果运用,严格奖优罚劣,有效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规范权力透明点,实行公开运转

认真履行“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机制,继续深入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制定《剑川县推行党政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50个部门2283权力事项确权并公布。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范长效机制,梳理查找了廉政风险点2314个,绘制权力运行图466个,制定防控措施3088条。建立了县乡村组四级为民服务体系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积极推进行政审批网上服务,节约资金471.31万元。认真落实乡镇纪委书记向上级党委或纪委汇报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制度,全面贯彻执行《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实施办法》等制度,16名党政一把手在县纪委全会上作了专题述廉。强化权力制衡,制定《剑川县机关单位和部门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工作实施办法》,不断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健全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权力运行机制。

打造勤廉示范点,发挥引领作用

充分挖掘“四·二”武装起义及张伯简烈士革命队伍史实等红色资源,广泛开展红色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把廉政文化建设与公共事业建设相结合,设立农家廉政书屋、建设廉政墙,营造农村廉政文化浓厚氛围。引导和发挥民间组织和群众团体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将党的政策方针、反腐倡廉教育内容宣传到千家万户,加深廉政文化的影响力、吸引力和渗透力。将廉政文化纳入党建工作目标,做到两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通过有力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增强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将廉政文化建设与“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组织开展以读警示案例、看警示教育电教片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牢记党的宗旨。通过树立典型,弘扬先进,打造一批省州县廉政示范点为勤廉示范点,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聚焦案件中心点,保持高压态势

把查办案件作为强有力的监督手段,加强办案基础设施建设,投资35万元建成总面积150平方米的标准化谈话室,不断规范和完善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坚持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继续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全面开展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诉求“五级联动”办信访工作,2014年共受理群众诉求829件、办结829件、满意797件,办结率为100%,满意率96.14%。2014年,县纪委监察局共收到来信来访56件,办结45件,办结率为80.36%。信访初查初核36件,党政违纪立案查处22件32人,其中:涉及科级干部7人,一般干部4人,其他人员21人,挽回经济损失106.77万元,)其中:双开1人,开除党籍分13人,留党察看2人,撤内2人,党内严重警告4人,党内警告9人,行政记过1人。

突出“四风”关键点,推进作风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党委实施办法,坚决纠正“四风”,制定干部作风明察暗访常态化规定,抓住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对干部作风建设、廉洁自律、厉行节约和公务用车等方面开展督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2014年组织监督检查15次,检查单位78个、餐饮娱乐场所24个,先后对上班迟到的21人、缺岗的7个村委会进行了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对未参加会议的6个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通报。制止了干部违规办客事2起,立案查处顶风违纪办客事1起。从严控制各类会议活动,严格控制会议规模,2014年全县共发文件421件,同比下降44.68%,召开会议66次,同比下降26.32%。加强公务用车的整治,全县公务用车全部统一张贴标识管理,对63个单位、222辆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情况进行督查,对公务用车节假日未报备使用的8个单位领导进行约谈。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云南省实施细则,执行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等规定。全县机关和干部作风不断转变,公款吃喝、铺张浪费、公款送节礼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28.33%。

深化“三转”突破点,狠抓队伍建设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以县纪委同组织部门为主,积极推进县纪委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工作。严格落实乡镇纪委书记在党委班子分工中主抓纪检工作制度,全县8个乡镇纪委配齐了正科级纪委书记8名、副科级纪委副书记5名,纪检专干8名,配强纪委班子以保证职能职责的充分发挥。强化办案队伍培训,从委局机关、乡镇纪委挑选30名业务精通、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作风过硬的干部,建立全县纪检监察办案及陪护人才队伍。先后选派20余名纪检干部到中国纪检监察学院、云南纪检监察学院、大理党校参加中央、省、州纪委组织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切实加强纪检干部管理,把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到位,及时出台我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办法,规范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管工作,切实防止“灯下黑”。 (王学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