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发“五力”促纪检干部种好“责任田”

发布时间:2015-04-21 15:02:52   来源:昆明市纪委

“你们纪工委2014年没有一件自办案件,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将被扣除2分。”五华区纪委副书记张恒在约谈丰宁街道纪工委书记李建波时说道,“这说明你们‘三转’还没有转到位,自己的‘责任田’还没有耕种好”。

近年来,五华区纪委认真落实中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工作要求,狠抓纪干部队伍建设,把精力集中到抓纪律、抓作风、抓办案上来,力促纪检干部种好自己的“责任田”。2014年五华区立案和结案件数分别同比增长111%、50%,连续3年获得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考核评定一等奖。

健全机构增“合力”。将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从原有的1办6室增加到1办9室,行政编制数从原有的26名增加到30名;对区纪委参与的100个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初步取消或退出86个,保留14个,全面聚焦主业主责;在10个街道成立纪工委,并增设纪工委书记1名、配纪检监察专干3人;在全区89个社区成立居务监督委员会,每个社区配备3名居务监督委员,形成区纪委、派出(驻)纪工委(纪检组)、街道纪工委、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四级监督力量。并探索建立纵连区纪委主要领导到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横贯委局机关各室(办)至全区各级各部门的5个层级、188个网格的管理监督平台,各级网格责任人对本网格所属单位需要落实的惩防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一包到底,并强化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执纪监督没有死角和盲区,实现纪检监察工作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

建章立制强“内力”。 先后制定出台《关于调整不适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办法》、《五华区纪委监察局“工作过错登记问责”实施办法》等10多项队伍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防止“灯下黑”,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同时,注重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防止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如, 普吉街道纪工委书记王仁其就因对待上级工作安排推诿搪塞、执行不力受到通报批评处理问责。

严格考核促“动力”。 以严格的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倒逼纪检监察干部定性工作争先进、定量工作争位次。每年初,根据区纪委全会报告和上级纪委工作安排对查办案件、纪检信息、宣传报道等工作任务目标进行分解,责任到人、量化到人。每半年,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参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进行考评;每年底,对各责任部门、责任人目标完成情况逐项打分,实行数字化考核,奖优罚劣,确保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真转实转”,全面聚焦主业,切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仅2014年,就对10家没有自办案件的区属纪(工)委进行考核扣分,对区纪委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2个部门、5名同志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学习培训激“潜力”。2012年来,共选派1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省、市纪委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班,组织全区纪检监察信息、党风宣教和案件查办业务培训班20多期,组织近100余人(次)赴度市内兄弟县区观摩学习;建立全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跟班学习制度,从各街道、区属有关单位部门分批选派专干,就案件查办等业务到委局跟班学习,实行专人带教。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培训组合“套餐”,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种好“责任田”的能力。

畅通渠道添“活力”。严把入口,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真正把那些愿干纪检监察工作、能干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吸收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充分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近2年来,区纪委从公安、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考察调入纪检干部12人。打开出口,对有潜力、有专长的纪检监察干部,定岗锻炼,大胆使用,不失时机地进行交流轮岗。近2年来,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被提拔为副县级领导1人、正科级领导2人、副科级领导3人,交流轮岗1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