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三举措”推进2015年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落实

发布时间:2015-04-17 11:22:08   来源:玉溪市纪委

为确保2015年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落实,新平县采取立项分解、总体部署、监督检查三项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立项分解,明职责、定任务。对县级领导联系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企业责任进行立项分解。通过明确具体项目、企业和重点工作对应联系的县级领导、主要职责、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和相关要求,共确定42名县级领导联系重点建设项目、重点企业和重点工作185项,各县级领导分别分解到1项、2项、5项、8项至13项不等的联系任务。

总体部署,划权限、定要求。一是县级领导做好向上联系、统筹整合、督促指导,协调县直部门力量,强化服务,形成合力,避免推诿扯皮,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落实。二是县直责任单位做好跟踪联系服务、简化项目审批,完善项目推进责任制。深入调查研究,强化项目跟踪,开展运行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建立审批绿色通道,规范工作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倒逼目标任务,倒排时间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开工。三是乡镇(街道)抓好项目落地、项目推进和社会稳定,兑现政策落实措施。

监督检查,强推进、促落实。“两办”督查室、发改局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查、随机抽查和书面督查等方式,做好工作推进情况监督检查。要求重点建设项目责任单位、节能减排项目主管部门每月2日前上报上月项目推进情况,园区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每季度末上报工作推进情况,社会维稳责任单位按要求上报相关情况,县级领导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联系的,由新任领导接替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