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采取“五立足”措施落实“两个责任”

发布时间:2015-04-08 15:55:46   来源:玉溪市纪委

立足教育基点,提高认识水平。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党性党风党纪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反腐倡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教育,提升认识水平和思想境界,不断把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引向深入。

立足制度保障,理清职能职责定位。制定《新平县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任务分解方案》,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细化目标任务,理清职能职责,划定责任界限。

立足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围绕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开展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述廉报告、党风廉政建设约谈、民主评议、问卷调查、第三方调查、常规巡查、专项巡查,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强化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全程监督,将督查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定结果和奖惩使用依据,确保责任落实不偏不空。

立足案件查办,强化腐败行为惩处。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建立抓早抓小预防腐败机制和案件查办机制,完善联系会议制,确保查信办案取得实效。

立足基层重点,维护群众根本权益。强化“三资”监管,制定“三资”管理问责办法,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全县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制定监管实施细则,对社保、教育补助、扶贫、救灾救济等民生资金进行动态监管,实时监督。抓实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建设,强化对村组干部执行党的农村政策、廉洁自律规定、“四议两公开”等情况的监督。创新“五级联动”工作,建立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四合一”综合协调运行机制,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