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从严落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以“细化责任书、规范述职述廉、强化考核结果”为抓手,解决了党组织书记抓党风廉政“抓什么、怎么抓、奋力抓”的问题,为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奠定了良好基础。
细化“一书”,明晰书记“抓什么”。紧扣全县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在认真调研、充分论证、多方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结合乡镇和部门实际制定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责任书》,切实落实各级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和丰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的量化指标,着力推动基层党组织对强化队伍建设、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创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等各项重点工作的理解和掌握,并分层签订责任书,确保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可行、流程清晰、有章可循。
规范“一述”,察看书记“怎么抓”。按照自上而下、分级开展的原则,组织召开各级党(工)委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述廉评议会,采取现场述职述廉、领导点评、民主评议等形式,围绕“‘两个责任’落实、履行书记职责、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严格党员教育管理、惩处违法违纪行为、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等内容进行述职述廉,实事求是地总结成绩、查找问题,把工作成绩“亮一亮、晒一晒’,激发党组织书记创先争优当先进的动力,并帮助下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进一步理顺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同时,充分借鉴教育实践活动的经验成果,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
强化“一用”,促使书记“奋力抓”。加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结果的运用,实行“末位惩戒”制度,把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党政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作为评价党组织书记政治上强不强、实绩好不好、作风正不正、工作称职不称职的重要标准,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先评优以及整改调整,促使书记“奋力抓”党风廉政建设。
目前,每名党组织书记围绕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等向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公开做出承诺,培养了91名优秀村干部“明白人、带头人、清廉人”,完成了80个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整顿工作,为民办实事好事1677件。同时,进一步加大违纪党员干部的惩处力度,共查处庸懒散拖问题3件3人,侵害群众利益问题5件9人,落实惠民政策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的问题1件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