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乡镇(街道)纪(工)委步调一致齐“瘦身”

发布时间:2015-03-31 16:09:47   来源:玉溪市纪委

华宁县基层纪(工)委紧跟中央纪委“聚焦中心突出主业”要求,在县纪委和地方党委的支持、指导下,实现“三转”到位,工作成效明显。

职责“瘦身”实现专干专一。2014年以前,全县5个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除全面负责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外,还分管有统战民宗、农经站、统计站、交通所、计生站、环卫站、自来水厂等基层站所。同时对地方党委的党风廉政工作全负责。去年年初,县纪委对基层纪(工)委工作现状,开展了专题调研。针对基层纪(工)委情况要求各乡镇(街道)党委必须于一周内对纪(工)委书记分工进行调整,不得分管除纪检监察工作外的工作。目前,5个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只全面负责纪检监察1项工作。 今年,华宁县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县委与基层党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县纪委与基层纪(工)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切实改变了以往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是纪委的事儿的局面。

职务“瘦身”实现专干专职。2013年,华宁县农村村组换届后,青龙镇、通红甸乡2个乡镇的纪委书记,还分别同时兼任海关村委会、大婆左村委会的党总支书记。县纪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积极向县委汇报协调。去年6月,县委组织部发文免去了两名纪委书记的下派支书职务,改变了基层纪委书记兼职的情况。此外,乡镇纪(工)委2名纪检专干,分别同时兼任镇招标办主任、镇党政办主任,在县纪委的要求下,乡镇党委也及时免去他们专干外的职务,彻底改变了以往基层纪检监察专干兼职过多“专干不专“的情况。

业务“瘦身”实现专干专业。多年来,5个乡镇纪(工)委除须做好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外,还必须抽调人手参与乡镇的烤烟生产、护林防火、农基建设等重点工作,每年参与的项目工作至少4项以上。部分乡镇纪(工)委书记还同时是几个工作组负责人。基层纪(工)委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经常荒了纪检监察工作的自家责任田。县纪委态度明确,要求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必须让乡镇(街道)纪(工)委回归主业。去年开始,乡镇纪(工)委抽调参与的工作组减少,即使在工作组也只负责监督工作,主责主业逐步突出。

精力“瘦身”实现专干专攻。华宁县每个乡镇(街道)纪(工)委纪检专干编制只有3名,长期以来专干兼职过多、精力分散,难于形成合力,基层纪(工)委疲于应付各项工作。2014年,乡镇(街道)纪(工)委减少任务分工回归主业后,基层专干抓纪检监察工作的精力集中了,研究纪检监察业务的时间多了,各乡镇(街道)纪(工)委的特色亮点工作也逐步多了起来。去年,除华溪镇外,其他4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均有自办案件,5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参与各项监督69次,对违反纪律的村组、站所干部约谈4人、问责1人、通报3人,基层纪(工)委主动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识、能力大大增强;各乡镇(街道)纪(工)委突出廉政文化建设,华溪镇小学成为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通红甸乡与当地少数民族文化相结合,新建廉政文化墙、青龙镇纪委编排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从政花灯剧,获省级一等奖;全年录入群众诉求五级联动数据5511件,办结诉求5510件,进一步维护了基层群众的利益,保持了基层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