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梁河县纪检监察机关“减负”工作的推进,梁河县纪委监察局给监督责任加压的效果也初步显现出来:2015年度,梁河县纪检监察机关已立案13件15人,立案数同比上升225%;查处科级干部案件5件7人,同比上升500%,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人,同比增加300%。
在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过程中,梁河县纪委监察局紧紧围绕“三转”,按照转变职能、突出主业、精简高效的原则,除必要保留的,其他尽可能一步清理到位,切实把不该管的、管不了的交给职能部门。
清理之前,梁河县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共有53个,经过清理,目前只保留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协调、党建工作、保密工作、干部监督、预防腐败联席会议等12个议事协调机构,精简率77.4%。
既精简机构,又剔除“副业”。今年1月,梁河县对乡镇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和兼职问题进行规范,明确规定乡、镇纪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组长均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或兼任其他职务,做到专职监督,聚焦主业,突出主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