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息审核工作,昌宁县纪委监察局及时制定《昌宁县纪委监察局网站管理制度》、《昌宁县纪委监察局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昌宁县纪委监察局信息报送制度》,在信息审核、发布过程中突出“真、细、实、快”,力促纪检监察信息走上新台阶。
真,即真实。“真实”是信息的基础,收集上报的每条信息都严把“真实关”,做到反映工作进展恰如其分,反映问题真实可靠,反映困难实在准确,不断提高信息的深度和宽度,全面展现纪检监察工作的新举措、新亮点。
细,即细致。对收集上报的每条信息从内容、文字表述、篇幅长短、反映角度等各个方面层层把关,精编细选,字斟句酌,量体裁衣,从信息员到办公室主任,再到分管领导审核,修改了再修改,努力提高信息采编质量。
实,即实用。对信息在语句通顺、题材真实的基础上,注重信息质量和实用功能,在审核信息过程中,始终把需要上级知晓、基层正在发生、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作为信息采用的切入点,精心选取实用信息,突出特色和针对性,切实发挥信息的“助手”作用。
快,即及时。在信息的时效上突出“快”字,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上报的信息及时采编发布,对全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举措、新亮点及时上报,确保信息不过时、有价值,能及时为领导提高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