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扣“真字诀”,杜绝“花架子”,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反腐倡廉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证。
强化责任落实,工作合力进一步形成。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教育和督促各级党员干部与省、市、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围绕全县98个重大建设项目和37个项目前期工作进行跟踪问效,有效推动责任制落实。坚持述廉制度,安排9名党政主要领导在县纪委全会上述廉。召开县纪委书记与同级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廉政提醒谈话会议,延伸开展了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与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集体廉政提醒谈话和逐级廉政提醒谈话,共谈话1028人次,并对61名新提拔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拟提拔前廉政知识测试和任前廉政谈话。
强化作风建设,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坚持以作风建设为重点,坚决反对“四风”,严肃刹风整纪。全县共列出整改事项1368项,已全部整改并进行了销号管理。开展专项整治1215项,废止规章制度113项、修改完善812项、新建627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和大操大办等歪风,深入开展治庸治懒治散治奢专项行动,去年共对违反工作纪律的36名干部职工进行了追责问责(其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9人),对4起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强化案件查办,惩治腐败力度不断加大。坚持以查办案件为核心,不断畅通举报渠道,提升办案水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83件,办结省委第十巡视组交办信访问题18件。全年共立案28件36人,结案28件36人,涉及乡科级干部7件9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32.18万元。同时,对反映失实的16件予以澄清,对8名受处分人员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进行纠正和严肃处理。
强化教育监管,反腐倡廉基础性工作得到加强。坚持廉政文章月月读和向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政意识。按照“七创五有”标准,实施了1个省级、4个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和提升工作,全面推行对公账户银行短信提醒业务制度,有效防止贪污挪用公款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坚持廉政食堂、组级资金乡村代管、党政主要负责人五项不直接分管等制度,有效解决铺张浪费、公款私存、公权滥用等问题。
强化纠风治乱,群众切身利益有效维护。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五级联动平台作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诉求2195件次,办结2179件次,办结率99.3%,群众满意率99.6%。在全县10个乡镇、46个县直单位开通了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并实行全程监督。建立非公有制企业联系点20个,聘请特邀监督员20名,优化了服务环境。
强化自身建设,执纪办案能力不断提高。坚持以队伍建设为保障,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水平。将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参与的150个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调整为15个,在工信、教育、农业等7个县直党委成立纪检监察室,配备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专干各1名。全年共交流任用纪检监察干部18人,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省、市培训11批18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