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变焦镜头使监督有的放矢

发布时间:2015-03-26 12:26:28   来源:德宏州纪委

2015年,芒市纪委进一步深化“三转”,聚焦主业主责,切实用好执纪监督武器,通过不断对焦、变焦,调整监督镜头,使监督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节日防腐变焦,安装广角镜头。针对节日腐败顽疾,在全市安装了“广角监督镜头”,通过开设网上举报栏目、举报电话,完善信访接访制度和网络舆情信息处置制度,将传统的信访举报与网络监督有机结合,让党员领导干部随时接受来自社会方方面面的广角监督镜头。同时,针对节日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做到闻“风”而动,将监督镜头移至郊区饭馆、乡村农家乐等隐蔽场所,将照相机的闪光灯对准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变相发放福利、赌酒赌博等这些常见节日腐败病,集中曝光上有对策、下有政策,敢顶风违纪甚至玩起“躲猫猫”事件的违令干部,决不姑息,严惩不贷,坚决曝光,严格“一案双查”。

惩治腐败变焦,开启定焦镜头。认真按照中央、省委和州委对反腐战略重点、布局、思路进行的重大调整,开启定焦镜头,将案件查办的重点聚焦到十八大后还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身上;对准到权力集中、管理混乱、信访举报案件频发的关键岗位、重点部门和工程建设领域。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让敢腐之人“曝光”,未腐之人“见死光”,营造极具威慑的“不敢”氛围。

作风监督变焦,选用长焦镜头。针对作风问题的反复性、顽固性,坚持在抓“常”和抓“长”上下功夫;抓“常”就是坚持经常抓,成立作风监督检查工作督查组,采取每周一次不定时间、不定内容、不定对象的“无厘头”的检查方式,让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适应新常态下的作风监督。抓“长”就是坚持长期抓,将作风建设作为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一项基础性任务,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党建目标管理、干部评优评先、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等各项目标管理考核中,形成整体抓、抓整体的一个良好格局。

内部管理变焦,高配标准镜头。正人先正己,坚持把制度管理作为对干部的刚性约束,修改和完善了学习、考勤、考核、接待、车辆管理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形成一套按规定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内部管理机制,规范干部执纪执法行为。同时,以更高、更严的标准严格落实“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要求,在把监督的镜头对准别人的同时也对准自己,对发生在纪检干部身上的违法违纪行为,不搞“内外有别”、不搞“二重唱”,一律点名道姓通报,增加惩处的曝光度,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监督的公平性,杜绝出现“灯下黑”。(张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