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3”地震发生后,昭阳区切实加强了抗震救灾应急资金监管,及时做好结余资金的清理收回工作,有效弥补了恢复重建资金缺口问题。目前,昭阳区共收到应急救灾资金44870.8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4770.87万元,省级资金100万元。已拨付乡镇及部门用于救灾应急31688.65万元。按照上级相关要求,下拨乡镇及部门未使用完的应急资金上缴财政专户,转为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为此,我区对应急救灾资金进行了多次清理,其中:2014年11月收回应急救灾资金10,664万元,(交通局退回3,664万元,国土局退回3,500万元,水务局退回3500万元);2015年1月收回应急救灾资金1,758.22万元(其中民政局退回17.36万元,教育局退回755.58万元,住建局退回985.28元)。2005年1月中旬,根据省审计提出的问题,行文苏家院镇、乐居镇和大山包镇应交回结存应急资金合计101.19万元(其中,苏家院60.92万元、乐居2.43万元、大山包镇37.84万元),光彩事业促进会捐赠资金224.19万元。目前所有资金已全部到达财政专户。三次收回资金12,747.60万元,均转入用于民房恢复重建。纳入重建资金缺口为民房恢复重建部分,省明确恢复重建数与我区实际实施数相比,共缺口资金18498.5万元,经多方争取,省实施方案中已明确可用应急资金结余部分解决,目前已用应急资金节余部分弥补了此项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