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七个强化”抓实政府系统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5-03-19 09:49:03   来源:保山市纪委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政府廉政建设,施甸县以“七个强化”部署2015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强化纪律约束,做到遵规守纪。严厉要求干部职工加强纪律规矩的学习,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自觉按纪律、按规矩办事,真正使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一种行为自觉。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守纪律、讲规矩,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筑牢依法行政的思想底线。

强化源头治理,做到制度防腐。通过改革创新,不断把制度“笼子”织密织牢,扎紧“篱笆”,从严推进制度建设和预防机制。重点是跟踪落实《施甸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试行)》、《施甸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报告制度》、《施甸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施甸县县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和《施甸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试行)》等9个制度,让制度的刚性约束力得到充分体现。

强化严管资金,做到安全高效。把强化财经纪律作为反腐倡廉的一个重点,加强公共资金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财政统筹、审计监管的职能作用,全面落实“政府收支一律纳入预算并公开、所有公共资金一律接受审计监督、长期趴窝的沉淀资金一律调整回收、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一律从严监管”的“四个一律”要求,确保资金安全并充分发挥效益。派出督查组跟踪检查各级各部门执行财经纪律情况,将违反财经纪律情况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不听招呼私设“小金库”的单位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强化追责问效,做到政令畅通。对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将明确分工和严格时限,明确各个环节的具体负责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工作路线图、制定时间表,做到每项工作都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有反馈。安排县政府督查室牵头抓实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决策措施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懒政庸政怠政、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强化正风肃纪,做到强力惩腐。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继续强化执纪监督,把顶风违纪搞“四风”列为纪律审查的重点,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推动政府系统干部作风持续好转。加大查处惩治力度,继续保持高悬利剑、高压惩腐态势,零容忍惩治腐败。除抓好省委、省政府提出的6个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3个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外,还要对“不敢担当,不愿负责,遇到困难绕道走,出了问题卸担子,面对批评装聋子,责任面前变傻子;怕得罪人,老好人主义,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等5个方面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强化责任落实,做到落地生根。要求各级政府组成部门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决纠正签了责任状但意识和行动跟不上的问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就是失职、抓不好就是渎职的意识,真正把廉政建设作为大事、要事、分内的事抓好抓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强化履职担当,做到勤廉兼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不能因为勤政而忘廉政,也不能因为一些人因为违纪违法受到查处就畏首畏尾、不敢干事,庸庸碌碌、无所作为,更不能把加大刹风整纪力度作为不担当、不干事、不作为的挡箭牌。既要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又要大力治理懒政、庸政和消极不作为,始终坚持既干净又干事,做出经得起历史、实践和群众检验的实绩。(赵贵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