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十个一”推进廉政文化进企业

发布时间:2015-03-17 15:02:58   来源:大理州纪委

2014年,剑川县以益云公司为试点,开展了“十个一”廉政文化进企业活动,在公司上下营造了诚信廉洁、依法经营的良好的氛围。

建设一个廉政文化活动室。将集党员活动、职工书屋、工会之家为一体的场地作为廉政文化活动阵地,作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场所,经常组织公司管理人员进行反腐倡廉教育,播放反腐倡廉影视作品,在职工书屋里增设“廉政书架”,摆放了《为民务实清廉—做官做事做人60讲》、《做纯洁的共产党人》等廉政书籍,每周一晚上19:00-22:00定时开放书屋,方便广大干部职工学习。

制定一套廉洁从业规定。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关于改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和反腐倡廉的有关要求,制定了中高层管理人员廉洁从业十一项规定,通过制度约束与民主监督,促进中高层管理人员廉政从业。4月,对照廉洁从业“十一项规定”,开展了一次自查自纠活动和领导人员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工作。

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视频会议。组织中层及以上领导集中收看集团公司2014年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视频会议,将会议材料复印发到各下级单位,认真组织员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相关会议和文件指示精神,让每一名职工都知晓公司反腐倡廉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

开展一场爱国主义教育活动。3月,公司党支部组织干部职工到剑川县“四·二”武装起义纪念碑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张伯简革命烈士陈列室参观,在纪念碑前重温入党誓词,缅怀革命先烈。9月29日,公司党支部举办国庆文艺篝火晚会,开展红歌演唱比赛,300余名干部职工参与。

开展一次“廉政知识宣传”活动。6月,公司党支部组织各分厂班组人员学习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指示精神,组织学习《中高管人员廉洁从业十一项规定》,对十一项规定进行了诠释和解读,提高广大干部廉洁意识。

制定一个禁令性文件。出台《管理人员禁令》,禁令规定管理人员严禁违规对外拆借资金、严禁在经营活动中违规操作或谋取私利等21条禁止行为,用制度有效限制中高层管理人员的权利,警示管理人员廉洁自律、合法合规经营。

实施一次车辆改革。3月,启动车辆改革工作,对公司高管专车实行原车转让,购车款用车贴抵扣的方式转让到高管人员;减少了一台公司现有的公务用车,按照内部骨干人员优先的原则,通过市场估价、内部竞价出售。实施车辆改革后公司的办公费用较晚年明显减少。

开展一次“一对一”谈心活动。3—4月,领导班子分别与职工进行“一对一”谈心沟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三八”妇女节,公司女工委及工会组织女工、党员及团员开展以“运动、踏青、交流、快乐”为主题的交流谈心活动,深入一线化解职工实际困难,企业凝聚力、向心力不断增强。

开展一次帮扶活动和爱心·圆梦助学行动。制订“帮扶”计划和圆梦方案,扎实开展结对帮扶活动。4月,公司团支部在马登镇新民村开展了主题为“倾听失独老人心声、关心留守儿童期望”的爱心志愿服务活动。2014年以来,公司领导分别走访生活困难员工家庭27户,发放慰问补助金5.4万元,为困难职工募集6000元困难生活补贴,帮助员工排忧解难办实事8件;对驻地村优秀学生进行“金秋助学活动”,救助金额达20万元。

开展一场廉政书画交流活动。将反腐拒腐、诚信守法理念与企业文化有机结合,举办了以“展现书法魅力、构建和谐企业”为主题的廉政书法交流活动。10月,邀请何佩珍等6名剑川县域知名文化人士亲临公司创作廉政书画作品。11月,举办职工书法交流活动,广大企业职工创作书法作品70余幅。将书画作品经装裱后悬挂于办公大楼及廉政文化活动室。 (李红霞)